书画院 | 小记者网 | 人员查询 | 进入首页 |
全国摄影作品展              邮箱:kjrfzw@126.com    

在阳光下普法宣传

当前位置: > 首页 > 民声与法 >
酒广告上
普法委员内页广告1

自家院内埋油罐销售汽油,判刑!

2022-09-01 15:55:36 来源:今日法制网 作者:王香菊 赵晓东

为挣钱补贴家用,河南省唐河县一女子在自家院落内埋油罐,通过抽油机把汽油从罐子内抽出来,在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用加油机直接给客户加油,一旦发生泄漏、着火或者爆炸,后果让人不寒而栗。近日,被告人李某以危险作业罪被新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20年7月以来,被告人李某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且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自家院内非法储存大量汽油进行销售。2022年3月,李某为他人加油时被公安民警现场查获,用于出售的20.24吨成品汽油及加油机等物品,被现场扣押。经查,被告人李某非法销售汽油价值累计140余万元,获利12万元。案发后,已退缴全部非法所得。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危险物品汽油的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性,其行为已构成危险作业罪。考虑到被告人李某认罪认罚,主动退缴非法所得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董西华)
酒广告下

关于我们   |   培训资料   |   证件申请   |   特约记者查询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鲁ICP备18039074号-1

新出新培(暑)字第44687号

出版许可证:379Q013113

文化许可证:371302180245号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859号

今日法制网TM 第41类 注册号:56817181

今日法制网TM 第35类 注册号:54335687

今日法制网国家版权:2021-F-00103709 号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软著登字第 9815773 号

互联网信息与新闻编辑业务新教培证字(2011)第1901号

今日法制网如有侵犯您的版本 请联系我们 三个工作日内删除

网络违法犯罪
举报网站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违法和不良
信息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
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12318全国
文化市场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