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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浙商仓储物流城“普法教育示范单位”

2021-02-21 14:10:34 来源:今日法制网 作者:王斯诺

黔东南州浙商仓储物流城有限公司“普法教育示范单位”

黔东南州浙商仓储物流城有限公司于2018年03月2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郑军,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等。

 

(责任编辑:刘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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