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管理规定
1、委员要严格按照颁发证件的上职务身份开展工作,不得冒充“记者、律师”等身份,凡违反以上规定,委员要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2、委员开展工作活动中,不得通过威胁、恐吓等行为对有关单位进行敲诈勒索从中获利,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作,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本单位有权对会员违规违纪事件进行处理。对于违纪的会员,本单位有权随时终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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