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kjrfzw@126.com

今日法制网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今日法制网 - 委员管理

2025-09-01 16:26:46 来源:今日法制网 作者:艺美

 

委员管理规定 :  

 1、委员要严格按照颁发证件的上职务身份开展工作,不得冒充“记者、律师”等身份,凡违反以上规定,委员要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2、委员开展工作活动中,不得通过威胁、恐吓等行为对有关单位进行敲诈勒索从中获利,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作,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本单位有权对会员违规违纪事件进行处理。对于违纪的会员,本单位有权随时终止合作。

(责任编辑:斯诺)
友情链接